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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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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你们可以来问我。”

丁达用力点头:“行,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也不怕了,这庄园就交给我们了。”

雪团要当爹了

庄园就建在金毓三家左侧的一座山上,此山的半坡处有一平地,十分的宽敞,从高处看去,可以看到整个左家村的全貌。

事情定下后的第二天,丁达丁风就开始着手安排人,与五个徒弟带着一群招来的村民到那座山上开工干活,因此山将会作为帝后居住之地,裴丞相等人为此山取了个名字——帝王山。

在修建帝王山的同时,金毓还请了丁达帮自己制作人工织布机。

得知金毓要织布,还画出了织布机的设计图,丁达和金兰惊讶万分,盯着图纸看了好半天,得知这又是佛祖托梦传授的技能,金兰两口子都心照不宣的闭口不多问,接了这个活,并保证会按照金毓的要求把织布机做好。

他们也希望明国能够生产出属于自己的布匹,不用再向外面的国家购买。

织布机的制造十分繁杂,尽管有了设计图,但某些地方,还是需要金毓来配合一起做,才能做出理想的织布机。

金毓每天都会来丁家这边,同丁达一起研究织布机,除此之外,还得去了解那百位侍女的情况,以能力分配任务,把自己知道的会的东西都一一教给她们,然后,还得兼顾造纸的事儿,造纸坊虽然办起来了,但目前只能造出三种纸,想要灵活应用造纸术,造出更多完美的纸张,改善造纸的工序,加快造纸技术,还需继续不停歇的研究,才能将手机所传授的工艺知识融会贯通。

织布机,教导侍女,造纸三头顾,金毓忙成了陀螺,种地养殖的事儿都顾不上了,都交给了金虎、金娇、金母三人来忙碌,他们除了要将应季果蔬等等农作物全部种上,还在在国中找一找,哪里有适合养殖的牲畜,将牧场也给弄起来。

人手不够,那就花钱招人,反正明国的工价不高,他们三家人逃荒所得的银子还有剩余,是暂时用不完的,只管放开胆子全神贯注的造就行了,有全民支持,他们什么都不怕。

梁元每天还是早出晚归,在顾着铁铺和矿山的同时,还同顾丞相去了一趟日族那边,明国已经成立,日族所居住的那片区域,已经归纳成一座城,因靠海区域少,靠山地方多,且青山绿水的,环境优美无比,比月族这边还要适合种植小麦等粮食,便取名为青山城。

而月族这边的居住地,也归纳为一座城,因靠海位置多,且山地较平,沿海位置不适合种植粮食,只有远离海域靠山的那些平地适合种植粮食,便取名为蓝海城。

青山城和蓝海城相距很远,梁元出门的时候将疾风这匹马儿给带上了,这一去便是五六天,好几天都见不到相公,金毓就更专心的忙着活儿了,用忙碌来忘记想念,每晚都和梁月一块儿睡,这可把梁月乐坏了,每天学习做事的时候都是笑呵呵的,可乐呵了还不到两天,雪团就从山里出来了,带回了它的媳妇儿,是一只个头比它大一些的红狐。

雪团是在晚上带着媳妇儿翻墙进来的,看到红狐的那一瞬间,金毓瞪大了眼睛:“雪团,你家媳妇的肚子有点大。”

“啾啾!”雪团骄傲的抬着下巴,围着媳妇儿打转。

因为我媳妇儿怀崽崽了,所以肚子比我大,再过不久,我就要当狐爹了!

听懂了的金毓:“你这速度,比壮壮还快呀!它比你先找着媳妇儿,还未当爹,你就要比它先当爹了,厉害,厉害,我服了你了!”

她家小乖乖只怕是老早就勾搭到这只红狐了,只是一直藏着没带出来而已,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红狐第一次看到人类,眼神很警惕,看到雪团和金毓交流,它眼底还会露出怒意,悄悄靠近金毓,想给她一爪子,可刚靠近,它鼻尖就动了动,在金毓身上闻到了一股很神奇的清香,这股香味儿极具诱惑力,令它心神荡漾,它不可思议的抬头看了看金毓,学着雪团那样,对着她叫了几声,

雪团的话儿金毓能听懂,可红狐的叫声,她就有些听不懂了,毕竟不熟,需要时间来沟通。

“雪团媳妇儿,我给你取个名字,你长得如此好看,毛色火红火红的,双眼又透着灵气,就叫你红灵好不好?”见红狐靠近自己,金毓也不怕它,蹲下来温柔的与它交流。

红狐歪着脑袋看了看她,金毓见它不为所动,背对着梁月,手腕一个翻转,手里多出一个小木碗,里面装了满满的灵泉水。

红狐鼻尖又是一动,盯着木碗移不开眼,想靠近,又惧怕金毓不敢过去。

这时候,看到自家媳妇傻呆呆的,雪团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快步过去用爪子拍了下红狐的脑袋,然后走到木碗边,添了两口水,回头对着红狐叫了两声。

媳妇儿,过来,这是好喝的,再不过来,我就喝完了。

红狐眼一亮,立马跑了过去,埋头喝水,越喝越带劲,喝完之后,抬头看着金毓的眼神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它挤开雪团,直接跳进了金毓怀里,

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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