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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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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说变就变,早知道会下这么大的雨,就不费力的去灌水了。”

一百多人全部挤在金家,使得金家拥挤无比,屋里都不够站了,凡是能躲雨的地方都站满了人,有趣的是,那些侍女也不管身上湿不湿,趴着墙去看屋子旁边菜地里的蔬菜,看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夫人亲自种出来的蔬菜?那个我认识,叫做白菜,我种过,浪费了英雄们辛辛苦苦从外面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一堆草,我怀疑他们买到了假种子。”

“我也没种好,草比菜还多,把草拔了,菜也蔫吧了。”

“所以说,夫人是真的好厉害,乃神农娘娘也。”

百个侍女,打心眼里崇拜着金毓,也想跟金毓学本事。

她们的议论声,被金毓听进了耳里,她不由得笑了笑,只觉得这些侍女实在可爱。

也下定了决心,会用心去培养她们的。

待雨势小了些,前来干活的村民纷纷回了家,想着家里的房间不够,金毓让那些侍女也回了家,只留下了孟小云你和陆小悠,并交代道:“明天移秧用不了多少人,你们来二十人就行了。”

她点了二十人,让她们明天过来干活:“其余的人也别不开心,这以后的活儿还多着呢!不会让你们闲着的,好好在家里待着,等我命令。”

侍女们知道金毓家的情况,也没想着晚上住在这里,只想白天来跟着金毓而已,金毓一发话,她们心中再多不舍,也只能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这些侍女中,有些人是日族的,住得很远,她们今晚无需回家,会暂住在那些月族的侍女家中。

第二天,天色灰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昨天点到名字的二十个侍女们天刚亮就戴着斗笠穿着蓑衣来了梁家这边,一个个都有些狼狈,裤脚鞋上都是泥,是天还未亮就从家里出发赶过来的。

金毓心疼她们,让她们不着急去地里,在家里烧热水洗洗,衣服干了再去地里。

出门的时候,细雨停了。

有侍女们帮忙,就不需要昨天的那些村民来干活了,不过该给的工钱还是得给的,毕竟这是事先说好的。

没活可干,村民们也不生气,还是眼巴巴的来到金家水田这边,观看金毓等人移秧,想要学习学习。

明国人以前种水稻没有移秧这个环节,只是把种子撒进田里就不管了,所以长出来的全是草,米粒没有几颗。

扯好了秧苗,用木盆装着拿到昨天犁好的田边,金毓等人开始移秧。

金毓依旧穿了皮靴子,不穿皮靴她不敢下田,田里是真的有蚂蟥,移秧的时候,她还戴了皮制的薄手套。

金母等人没有她这么讲究,光着脚丫子就下田了。

金毓的脑子里虽然有水稻的种植方法,可动手移秧却是第一次,极为生疏,一开始,秧苗怎么都移不好,一不注意秧苗就会飘起来,不过她动手能力强,多试几次后,就知道怎么移秧,且速度越来越快。

看得侍女们惊叹不已,对着金毓又是一顿海夸。

正准备夸金毓的金娇和梁月:“……”

这些侍女老爱抢在她们的前头。

人多力量大,二十斤谷种培育出来的秧苗,不到一天就移好了,长时间勾着腰,大伙儿累得腰酸背疼的,差点直不起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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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里出来,金毓看着那青绿的秧苗,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最近雨水好,秧苗长得很快,按照这个长势,大概二十天之后就能栽大秧。”

一般的秧苗移栽后,需要一个月左右以后才可进行第二次移栽,可她的秧苗是用灵泉水培育出来的,且田里也撒了些灵泉水,秧苗不仅会长得很好,而且生长速度会比一般的秧苗更快,会提前一些时间收获。

金母蹲在田坎上,伸手摸了摸小秧苗:“我种地几十年,头一次培育出这么好的秧苗,今年我们肯定会大丰收的。”

金毓道:“咱们明国是个好山好水之地,非常适合种植庄稼,以前没有种出来,那是没有用对方法。”

有村民道:“好期待这些水稻赶紧成熟呀!等它成熟了,我一定要来帮忙收谷子。”

其余村民也道:“我们也要来。”

那些侍女也大声说着,要跟着一起收稻谷。

金毓笑了笑:“好,都一起来,除了水稻,我还有很多活儿要给你们干,谁都不许喊累哦。”

众人齐声道:“绝不会喊累,只要能种出庄稼,我们就不会累!”

出海捕鱼和上山打猎都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每年国中都会有很多人死在山里或海里,种庄稼虽然靠天吃饭,费时费力,但却是最安全的,而且按照皇后所说的,只要老天不作妖,现在管理得好,待以后增肥土壤后,他们种出的粮食一年都吃不完,而且还可以天天吃三顿饭。

一想到以后能过上那种神仙好日子,村民们哪会喊累,浑身振奋得很。

看到在场人都是一副浑身充满干劲的样子,金毓笑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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