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1节(2 / 3)
,想塞进嘴巴里,却怎么也塞不进去。
梁元快步上前,先金毓一步把龙虾拿在手里,金毓气呼呼的指着它:“敢伤害我家牛牛,我这就去把你做了。”
金母伸手过来:“我来做它,闺女,你去照顾壮壮。”
这辈子还能拿这么肥美的龙虾做美味佳肴,她心情好激动啊!太幸福了!
“我先回家一趟。”梁元叮嘱金毓:“你体质特殊,别太靠近龙虾,注意安全。”
方才龙虾要夹金毓,他可是瞧见了的,若是野牛王不出脚,他都准备要动手了。
“嗯呢,你去吧,晚点儿把伯父和小月一起带过来吃饭。”金毓道。
待梁元带着江父离开,金母就让金虎去丁家走一趟,让金兰一家晚上不用做饭了,到他们家来吃龙虾。
金虎很快就去了。
金毓几人乐滋滋的拿着龙虾回家,一进大门,金母就拿着龙虾去了灶房,金毓去看野牛王。
进了木棚,就见雪团在幸灾乐祸的摸野牛王的鼻子。
“啾啾!”傻牛,你也有今天。
“哞!”那玩意儿是个硬壳子,总有一天,俺老牛会让它付出代价的。
金毓给野牛王看了下鼻子,得亏它皮厚,鼻子只破了点皮,不算严重。
金毓用灵泉水给它清洗一下,上点药就完事了。
洗伤口的时候,见灵泉水从自己的鼻子上滴落,野牛王伸出舌头接住,不能浪费了甜水。
金母从未做过这种大虾,把握不好做法,金毓就来帮忙,并说了龙虾的来历。
得知秦雨柔和王大刚居然乱来,金母震惊万分:“啥?还有这种事情,这个秦姑娘是多想不通呀!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娘家做靠山,不知道伺候好自己的相公,生个儿子求个依靠,还敢随便乱来,这胆子实在太大了,她脑子肯定被门夹过。”
虽然他们这些外来人比日月人懂的多,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日月人但凡有点别的心思,他们这些外来人哪还能过得如此滋润,早就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这个秦雨柔呀!就是不自足。”金母总结了一句。
这边,梁元为江三伦开了三副药,递到江父手上的时候,仔细的给他说了如何煎药,需要注意些什么,江父认真的听着,付了银钱千恩万谢的离开了医馆,走了十几米之后,他扭头看了医馆的门匾还有门口的梁元一眼,将这个医馆和梁元这个人牢记在心里头。
金毓母女二人正忙活着的时候,金兰就来了。
“虎子说你们今晚要做大虾吃,我就忙放下手里的活儿来帮忙了,哎呦喂,这么大的虾呀!”看到那大竹筐的大虾和海鲜,金兰也忍不住吞咽口水了,直呼有口福了。
金母得意的抬着下巴:“那都是托了小毓和阿元的福。”
金兰连连点头:“是的,是的,你说的对。”
因今日有好菜,也没外人在,金毓就从手机里,买了点大米,由金兰蒸饭,她和金母做海鲜。
金母一开心,嘴就包不住,做事儿的时候,就顺口给金兰说了秦雨柔的事儿,听得金兰嗤之以鼻:“她活该!”
三人在灶房里忙活近一个时辰,这才把饭菜给做好了,两只大龙虾,一只做了蒜香,一只麻辣,还用其他海鲜做了海鲜煲。
第一次尝到如此巨大的龙虾,金父等人感叹连连。
金父:“鲜,这味儿太鲜了,这种大虾,就是柳州府的富人,那也是吃不到的,咱们现在的生活真是越来越有滋味了,等以后把那些果蔬都种出来之后,那就更爽了。”
金母:“这龙虾看着大,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鸡肉的味道。”穷的时候天天梦想着能够吃到鲍参翅肚,但真吃上这些精贵之物之后,她却怀念起以前在老金家的时候养的那些鸡了。
从手机里买的鸡肉熟食,一开始还可以,吃多了就觉得没有她自己养的鸡好吃。
金毓算了算时间,按照这里的气候来看,只适合种一季稻,且需等到三月底才能播种育苗。
他们家目前为止已经开垦出了六亩地,有一亩已经种植了蔬菜,有三亩会用来种水稻,其余的用来种玉米、红薯、土豆、小麦,除了这些,她还有很多东西想要种植,可土地不够,还得继续开垦更多的土地,这后续的土地开垦,需雇佣短工。
年前赶集
金毓把雇佣短工的事儿给家里人说了,金母很赞同:“行,就按你说的来办,多雇佣一些短工,在种植水稻之前多开垦出一些土地,把能种的都种上。”
隔日是初八,年前赶集,天还未亮,各村的村民们皆成群结伴的出了村,要去集市上占位置做买卖。
金毓也要去赶集,除了她,还有金娇、金虎、金母、金兰、丁洒、梁月六人,去之前,三家人各自准备了一筐的菜,准备拿到集市上试卖。
牵着三匹驮着新鲜蔬菜的马儿,金毓七人出发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金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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