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3)
迟筵再傻再摸不着头脑此时也明白过来叶迎之嘴上说的“吃”不过是随口说着骗他的。
但是如果连他一身血肉连他的命都不要,他真的想不透叶迎之是想做什么。
叶迎之这时候站起来转到他身后,伸手在他脖颈间系了一个东西。他的手指有些凉,但就像是普通天生体寒的人一样,却不冰,尚在人体接受范围内。
迟筵低下头,看见一个自己无比熟悉的小瓷瓶。
他知道那里面装的叶迎之的骨灰。
但这次却是主人亲手将自己的骨灰给他挂上。
他感觉到叶迎之俯下身,在他耳边吐息道:“这次戴好了,不许再摘掉,更不许扔。”
关系
迟筵情不自禁地转过头去看他。
他们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对方的身影。
叶迎之绕过来,从正面双手向下搭在迟筵背上,俯身轻轻亲吻他的鼻尖:“……抱歉,是我错了,我不该骗你,用那种方式出现在你面前。是我也迷了心窍,无计可施才会那样。我没喜欢过什么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网上说恋人约会会一起看电影、去公园散步,我以后都可以陪你去。”
“阿筵,别怕我。这次试着用你自己的眼睛来认识我。”
迟筵后知后觉地察觉原来叶迎之昨天半夜带他在公园下车是要带他去散步。
他看着叶迎之的眼睛,竟无法拒绝,他仿佛能通过这双黑沉的眼睛看到对方的心底,看到他最本质的那一点。
叶迎之也不在意他的沉默,伸手将他拉起来:“没事,慢慢来,我等你。”
反正你也跑不了。
他轻轻吻着迟筵的额头,打开门目送他去上班,笑得温柔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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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经过这一番事情迟筵已经做好了将自己彻底赔给叶迎之的准备,甚至做过必死的打算,迟筵这次很平静地就顺其自然接受了这样继续和叶迎之一起生活的模式。
最初的惊惧无措过去之后才能静下心去回顾平日的生活,拿到骨灰后的一幕幕一帧帧从脑海中依次划过,无论是显形前还是迷惑了他的心智之后,叶迎之其实并未害过他,还从其他鬼怪手中救过他许多次。
比如当年他们出去旅游,那家房子恐怕真的有古怪,是叶迎之瞒着他帮他渡过了那一劫。还有自己从唐光远处出来就上了鬼车,如果叶迎之不特意出来接他他怕是真的没命再回去。
更何况,外婆去世之后,再没有人像叶迎之一样悉心对他好过。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不管是不是别有用心。
如果叶迎之真的是欺他骗他谋他性命,他也认了。
倒也不会多害怕,但是大概会有些伤心。
从各种意义上讲,他现在也离不开叶迎之。有叶迎之在起码暂且安全,要如何处置他何时处置他全看三公子的心情;但如果没有叶迎之的骨灰和气息护身,他大概活不过一个月。
叶迎之已经把持了家中的财政大权。迟筵父母和外公外婆给他留下的那些遗产都被叶迎之打点得以迟筵的名义做了投资,各种红利利息收入都要比迟筵的薪水高。换言之迟筵并不清楚自己现在名下有多少资产,都投在什么地方。
他曾经试图把工资卡也一同上交,却被叶迎之退了回来。
叶迎之原话是:“乖,工资留着买菜吧,爱吃什么就买什么。”
爱人会做饭、会理财、还不用上交工资,薪水自己随便花,全无后顾之忧,说出去不知多少同事都会羡慕。除了不是人,都挺好的。
其实不是人也不是大问题,迟筵甚至不怕妖精灵怪,狐妖美人红袖添香是古人多么美妙旖旎的幻想。偏偏叶迎之是鬼。
他是鬼。
这个念头如跗骨之俎般挥之不去,时不时就会不合时宜地冒出来。
晚上迟筵原本正窝在叶迎之怀里准备入睡,突然想起枕边人早已亡故,环拥自己的并不是人,便吓得睁开了眼睛,身子也随之打了个寒颤,微微向后退了退,想要退出叶迎之的怀抱,却不敢动作得太明显。
叶迎之感受到他的动作,也睁开眼睛,缓缓用另一只手抚上他的脸:“阿筵,别怕我。”
“我不会害你。”他低下头,用额头抵上迟筵的额头,映着月光看着他的眼睛认真道,郑重得仿佛在许下一个誓言。
这是第一次他明明白白地告诉迟筵,“我不会害你”。
迟筵一时怔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半晌后似乎有些惭愧地垂下了头:“……我害怕。”
即使愿意把命都给你,可是我还是害怕。
“叶迎之,我怕鬼。”他垂着头,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般一五一十地将心里的想法告诉了对方。
叶迎之听完后沉吟片刻,淡笑道:“没关系。戏本里还有《牡丹亭》,聊斋里也有聂小倩。我虽然做不成给你红袖添香的狐美人,但还可以试一试叶小倩。”
“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不用着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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