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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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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空不过是拿他当个解闷的小玩意儿。逗江呦呦是件很好玩的事,或许是没有真正出去工作的缘故,他不太擅长与人接触,谈版权开发的时候,总是默默地坐在一边,好像对自己的作品不感兴趣似的。

陆长空这边带了好几个部门的负责人,显然是极重视这笔生意。两边各自展开拉锯战,江呦呦身为原作者,反而没什么说话的机会。他本来就不懂这些,听得云里雾里,至于赚钱多少的问题,他也没那么在乎。写小说这几年,他赚的钱足够爸爸和弟弟过上更好的生活,不至于再为了一两顿好菜、一双名牌运动鞋而捉襟见肘,这就已经让他很开心了。

他走神的模样令在场的谈判者们都哭笑不得,陆长空觉得有趣,会开完后,就问他:“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和江大作家共进晚餐?”

江呦呦一抬头,把可能与自己合作的影视公司老板看了个清楚。他刚才不太敢跟陆长空目光交流,总觉得所谓总裁,都是生活在云端的人物。以他从小的窘境,和这样的人,最多只可能有一两次的交集。

他的编辑有些警惕,挂着笑脸道:“陆总,您看,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呦呦有些怕生,今天第一次见面,他还不太习惯。吃饭的话,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去吧。”

“是么,好,那下次请务必赏光。”陆长空知道网站那边打的是什么主意,不过是想货比三家,在各公司之间周旋,拿到更好的价格罢了。

查到江呦呦的住址不是难事,这是他前阵子为了照顾来北京读书的弟弟,才特地租的房。对于既有利益又感兴趣的事,陆长空一向很有耐心。缠着人共进晚餐,街上偶遇后一起散步,还有仔仔细细读完他所有的作品,恰到好处地迎合,这些对陆总来说都不是难事。

初到北京的江呦呦没什么朋友,很快就对陆长空推心置腹,说起他的构想来:“我想要把《明月侠歌》拍得浑厚一些,其实在出版的时候,里面有很多涉及到朝堂的情节都写得比较隐晦。我想拍成电视剧应该会不一样吧?希望编剧不要理解错,如果能让我参与到制作团队里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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