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74节(3 / 3)

加入书签

就一直窝在吧台后面不动了,他每隔一会儿就会端个托盘出来,朝靠内背光的一个座位走去, 有时候只是去换一杯茶或放下一盘点心,有时候会坐在那个位置上和人聊上两句,然后再起身,带着明显满足的笑容回去继续忙碌。

坐在那个特殊位置上的人却显得不那么领情, 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一直没有断过,只有在老板走近时才会暂时停止,说几句话, 老板前脚走了,后脚键盘声就又响起来了。

不过现在没什么人会去疑问这种状况,因为他们已经成功地从服务生之一的嘴里打听到了八卦。

那个一头自来卷、看起来颇为自豪的男生一边记录点单,一边忙不迭点头:“是啊是啊, 老板是她男朋友哦。”

至此,关于老板到底有没有女朋友,女朋友长什么样的争论,彻底落幕。

蓝森第三次端着托盘走到连恰身边的时候,发现连恰已经推开电脑,在桌子上生无可恋地趴下去了。

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停住了脚步,在桌子对面坐下,放下托盘,伸长了胳膊点点连恰的脑袋:“想睡的话去后面睡。”

所谓的“后面”指的是蓝色森林吧台后的一个小房间,那里被蓝森当做休息室还塞了一张床,从前那是个他几乎用不到的房间,不过随着连恰的到来,那张床被使用的概率越来越高,甚至他干脆买了套新的床单被罩——按着连恰的喜好,浅蓝色上面缀着一堆毛茸茸的图案。

“我不困。”连恰闷闷地说,她的脑袋左右蹭着胳膊摇了摇,“我就是头疼而已……这趟编辑再不给我过的话,我就真不知道该怎么改了。”

“…… ……”蓝森想了一下,把原本要说的安慰咽了回去,转而换了个角度,“改了几次了?”

女孩举起一只手,五指张开晃了晃:“算上这次是第五次了……再不过的话就要改第六次,那就真的是面目全非,不知道怎么办了。”

蓝森把这只晃来晃去的手捉住了,捏捏,结果对方十分顺畅地哎哟了一声:“啊我写得手都疼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分钟里,蓝森尽职尽责地按着连恰的手,连恰把她从头到尾五次修改的原因结果全都说了个遍,末了,蔫嗒嗒地叹气:“希望能过啊,真的希望这次可以过,过了的话,这就是我第一次自己给自己赚到钱了。”

“其实不用太在意这个。”蓝森说,犹豫了一下,“你还是学生呢。”

“可你已经是大人了啊。”女孩终于坐起来了,两手托着腮,直直地盯着蓝森看,“蓝森,我不想心安理得地和你差距太大,那样我迟早会因为这种差距心理失衡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