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114节(1 / 3)
温书梨站定原地,脚步没动,叫他:“阿厌。”
整件事情,她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心底有声音告诉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说吧,说出来吧,不要害怕。
勇气哪来的?温书梨不知道。
只听到她对男人说:“沈先生,希望您以后不要打扰阿厌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女鹅的英语不错嘻嘻
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
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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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
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
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
“想好了再回答。”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
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
单凭“求婚”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大了。
温书梨双手捧着他的脸,指腹轻轻地按,“阿厌,你怎么这么细心啊?”
假若周遭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不能保证只碰他的脸,或者,抱一下,亲一下,才能满足她发痒的心脏。
可爱的人,往往做什么都可爱。沈厌的左手不便,右手揽住温书梨的腰肢带向自己,他的下颌与她的肩膀相贴,这个角度和姿势,蜜糖般的暧昧疯长、绵延。
沈厌的声线低且温柔:“梨梨,输完液我们去散步,好不好?”
散步的时候可以说好多话,他应该有好多好多话对她说吧。
温书梨手指皙白而纤细,拂在沈厌的后颈,动坏心思地向上移,倏然蜷缩又收了回去。前不久,他的头发剪短了些,有点扎手,但还是让人想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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