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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力能扛鼎 第14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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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长公主从这话里听出关节来,皱眉抬头:“你做什么了?”

“主子别怪我莽撞,我给唐姑娘……留了一本书。”

回城的路上叶三峰也不骑马了,跟着挤进马车厢来,一直到进了府门,叶三峰仍耳提面命的,叫姑娘别为这居士林上心。

叶三峰自己走的是野路子,也不讲究君子风仪,平日成天见他顶着张笑呵呵的脸,实则打心眼里把人划个三六九等。

他惯爱冷眼瞧人,从细枝末节处把府里这几位主子拆解成片看。

老爷重规矩,重礼法,迟早要在这“不知变通”上栽跟头;夫人出身低,见识短,将就能撑起后宅来,做贤内助还差得远。

牧挂书是个路走不长的书痴,仕途已断,他后半辈子若无奇遇,就是个教书先生的命。

少爷年纪太小,还看不出什么来,却也是全家最有希望的人;三姑娘别看是个小丫头,那丫头机灵,将来保不齐能避开门当户对的理儿,嫁个高门。

就二姑娘,叶三峰拆不开她,抽丝剥茧不得行,反倒越来越觉得惊奇。

二姑娘透着点古怪——喜怒比这年纪的孩子都淡,傻起来的时候,傻得直眉楞眼的,聪明时候也常有急智。好似永远不存私念,小小年纪长出了一颗悲悯心,慧根重。

有时,叶三峰一恍神,看她竟不似现世人。

今儿细一琢磨,叶三峰后背一凉:好嘛,慧根重的,可不就是佛缘嘛!越看二姑娘越像是入佛门的命。

这样的人不能闲下来,一闲下来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就大彻大悟了,得让她天天忙活着。

姑娘最近领了工部的差事了,每天跟着老爷五更起,天黑回,一天到晚在外边也没叫苦,没喊累,挺好的。

牧先生沉默了一路,神游天外,临到下车时,他才以虚渺的瞳孔对上唐荼荼,嗫嚅道。

“二姑娘……左右那眼镜一时半会儿也造不出来,不如先还与我罢。”

唐荼荼想了想,严肃起一张脸:“那你只能出门时戴一下,最近不能戴着眼镜看书,知道吗?这镜片畸变很严重的,戴的时间一长,要是得了什么散光、弱视、斜视的,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牧挂书让她骇了一跳,接过眼镜,愁肠百结地瞧了瞧,愣是没敢再戴上。

唐荼荼拿起绣袋要下车时,一本书从她绣袋里掉出来,露出藕色的丝绢封皮。

她愣了愣,弯腰捡起来。

书的侧棱上一行小字:云岚赠予小友。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她袋子里去的。

盛朝对书籍管理严格,不论是印刷书还是手抄书,书封颜色都有讲究,粗分可以按经史、子部杂学,还有各种志怪传奇小说分。

头等书是科举用书,用红绿两色做封皮,税率极低;

大家所著,比如某某老臣写的官场杂谈、某某文士写的诗集、游记,用褐色封皮,二十税一;

末等是传奇志怪情爱小说,用藕色封皮,这类书饱受百姓喜爱,但凡认字的百姓都爱买着看,常出畅销书。

商人逐利,民间坊刻铺子最爱印这些畅销书,浪费物力与刻匠资源,所以印刻小说收的税最高,每十税一,加价到成本中,书的售价也就提起来了,一定程度上控制住了志怪小说的销量。

只是没想到,云岚居士还挺……

唐荼荼回房中大致翻了几页。

这是一本讲私奔的情爱小说,说一位富家小姐与一个书生一见钟情,她父亲却硬逼她嫁给她青梅竹马的表哥,最后小姐与书生偷偷夜奔,失足落崖后,书生侥幸活了下来,小姐香消玉殒。

写得半文不白,雅俗共赏,没用什么生僻字,唐荼荼字都能认全。

她看了半截,觉得味儿不对:人都死了,居然还借尸还魂,变成了一对“你耕田来我织布”的乡村夫妻?

唐荼荼翻回扉页再瞧,上头盖着枚“诙谐居士”的小印,这是作者。

她看着眼熟,半晌,想起来了。

噢,原来就是那位每月写连载小说、一上市就售罄,风靡大街小巷的写手——诙谐居士。

这书汇集了三角恋、包办婚姻、反抗精神、自由恋爱、人鬼情未了、乡村爱情等等复杂元素,换任何一个古人都会看得如痴如醉。

唐荼荼一个正儿八经体会过后世娱乐文学的穿越者,初中时看的言情书都比这好看多了。

她看着看着,眼睛就花了,长长地打了个呵欠,渐渐撑不起眼皮。

芳草端着夜宵进了屋,瞧了一眼,忍不住笑:“姑娘还看书呢,难得歇上半天,快歇歇眼罢。”

没人应。

芳草走近再瞧,才知姑娘睡着了。

十六岁的丫鬟操着老妈子心,轻轻拍拍她:“姑娘怎么坐着睡着了?快擦了脚,上床去睡。”

唐荼荼不防她这一拍,猛一哆嗦,手里的书从膝盖滑进了泡脚桶。

“嘶!”

她叫这本书砸到脚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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