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夜的命名术 第129节(2 / 2)

加入书签

闭上了嘴巴,老老实实又去搬了一张桌子。

他们从小就在同一个私立学校里面,男生小的时候手都有点欠:喜欢拿铅笔扎女孩的后背,喜欢揪女孩的马尾辫。

以此来笨拙的吸引女生注意,搞得女生们烦不胜烦。

然而这种情况在秧秧身上一直都不存在,因为对这个女孩手欠,是真的会被按在地上打。

女孩在庆尘与胡小牛中间的位置坐下,胡小牛低声问道:“秧秧啊,你听说王芸的事情了吗?”

“嗯,”秧秧点头:“你们这件事情在圈子里闹那么大,想不知道都不行。不过这也不怪别人,跟有问题的人混在一起,出问题也很正常。”

上课铃声响起,胡小牛叹息了一声不再说话。

一旁的庆尘与南庚辰相视一眼,他们发现,这位秧秧在胡小牛他们的圈子里,好像地位极高啊。

只不过,庆尘有点想不明白,对方为何会坐在自己旁边。

是认出自己了吗?

这位女孩一开始明显没在意自己,目光都已经从自己身上扫过去了,竟然又重新转回来。

这样看来,对方就算是没有认出自己,也一定是产生了某种怀疑。第一节英语课,这位叫做秧秧的女孩连头都没抬过一次,一直在写写画画,不知道在画什么。

就在快下课时,女孩忽然写了一张纸条塞给庆尘。

胡小牛和张天真这两位默默关注着她的同学,看到这动作时都愣住了,什么情况,秧秧给男生写小纸条?他俩没看错吧?

就以他们素来对这位女孩的印象,对方给庆尘来个十字锁喉他们都不会感到意外。

但绝对不应该出现递小纸条这种行为啊!

这事要是发海城高中的同学群里,同学们也不会信的!

张天真也给胡小牛写了一张小纸条:“秧秧不会是冲着那位庆尘同学来的吧?”

胡小牛摇了摇头:“我观察到一些细节,她应该不认识庆尘,也不知道庆尘在这里。”

“会不会是因为庆尘长的比较好看?所以给他传纸条。”

“开什么玩笑,秧秧又不是花痴!她肯定有她的理由!”

两位富二代讨论的时候,一旁的庆尘则默默看着面前的纸条上写着:我知道你认出我了。

他想了想在纸条上写道:同学,什么意思。

女孩平静的写道:我也认出你了。

他内心一紧。

对方果然认出自己了。

女孩侧过脸去,认真盯着庆尘的侧脸,等待着他的回答。

那眼神锐利的洞察着,像是正在抓捕着庆尘面部的细节,这种审视,犹如千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庆尘回了一句:同学,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他不信对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大概率是在诈自己。

秧秧又写:你就是那天夜里老君山上的杀手吧,虽然你改变了发型,但眼睛是一样的,这个错不了。

庆尘回道:同学,你真的认错人了。

这时,秧秧不再废话。

她从自己本子下面抽出一张素描来,放在庆尘面前的桌子上。

庆尘看着面前那张线条简单、明暗层次却极为丰富的铅笔画,原来这女孩先前写写画画,都是在画他!

那张画里的庆尘只有上半张脸,眼神栩栩如生。

秧秧写道:“你那天晚上是第一次杀人吗,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你比我强。”

庆尘看着面前那张画,画上的自己有几分狼狈,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有灰尘。

但眼神里,更多的却是坚定与执着。

杀气腾腾。

他觉得,若是自己当晚照过镜子,镜子里的自己,一定和这幅画一模一样。

难道这女孩也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不仅是庆尘有这种感觉,一旁南庚辰偷偷瞄到这幅画时,竟仿佛又回忆起那天夜里的一切。

凶悍的歹徒,冲天的火光,尖叫的人群。

还有危机时刻救了自己的庆尘。

时隔多日,南庚辰几乎已经忘记了当时的画面。

但这张素描神奇到,一下子又把他拉回了那天的午夜。

秧秧见他不说话,又写了一张纸条:“我画画12年,最擅长的就是抓面部细节,托马斯劳伦斯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之一,这么有特点的眼睛、面部表情,我看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记。这一点我很有信心,所以你不用继续否认。”

庆尘知道托马斯劳伦斯,此人曾是英国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最著名的肖像画画家之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