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3)
赖三犹豫了一下,说道:“杜姑娘,小四可以让她去你店里帮忙吗?她性格太内向,这样不好,我想让她多面对人群。就算没工钱也没事的。”
之所以找云夕是因为他对云夕的武力值十分清楚,在云夕店里,就算是最凶狠的流氓也乖乖巧巧的,连敲诈勒索都不敢。小四的安全那是相当有保证的,也不会有客人有胆子调戏她。
曾经有个流氓傻到在云夕的串串香里放苍蝇,想要敲诈一笔,结果被云夕识破后,揍得他爹娘都认不出他来了,那之后找事的人都没有了。
云夕笑道:“小四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来帮忙我巴不得呢,不过你还真舍得啊。”
赖三道:“就算再不舍得,为了她好,我也得这么做。我问过小四了,如果是你那边的话,她是愿意出门的,她挺喜欢你的。”虽然他可以将妹妹一辈子护在羽翼之下,但小四也的确应该学着如何接触人。
云夕点点头,“好,你明天将小四给送过来吧。”
虽然赖三嘴里说不要工钱,但云夕肯定不会真的那么做,打算一个月也给小四一两银子,至少这钱是她亲手赚的,意义应该不一般。
同赖三商量好事情,云夕便去找云瑶。
两天后,公告墙上就贴出了所谓的通缉令,悬赏千金抓捕两个罪大恶极的犯人。那上面并没有说具体的细节,只说那两个贼人刺杀曹成荫,让曹成荫身受重伤,若是有提供线索的话,核实过后也会给银子。
云夕出于某种恶趣味的心情,也去看了一下通缉画像。画上那两个人青面獠牙,穷凶恶极,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反正同她和云深两人可谓是天差地别。就这样的画像,能真的抓到他们两个才有鬼呢。
她嘴角微微勾起:只怕比起肉体上的伤害,这曹成荫心理伤害更严重吧,可惜这年代没有所谓的心理医师啊。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伤害着伤害着就变态了呢。
这价值千金的悬赏让凤凰县一下子热闹了起来。不过大多数人都是看热闹的,毕竟权贵的热闹实在不多见,特别是对凤凰县这个小县城的人来说。
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那贼人做得好!像曹成荫这样的人,怎么就没直接刺杀了呢!
也有不少人抱着敲诈的想法,言之凿凿地表示自己在哪里见到犯人,那犯人如何威胁他。
这种一听就是鬼话连篇。
县令被烦不胜烦,气得把这些捣乱的人杖打了一顿,那些浑水摸鱼的人才减少了些,只是这事情毕竟发生在楠州州府。凤凰县还真没人能提供有用的证据,那县令也不过是象征性贴贴公告罢了。
赖三的行动很快,没多久,康县令便高高兴兴地下达修路的命令。他将那位“洪领巾”的商人给夸了又夸,大大表扬了对方这种热爱家乡的伟大情操。
洪领巾这名字是云夕取的——源于前世的红领巾。不用谢,请叫我红领巾!
只可惜这个笑点除了她,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想到这里,云夕不免有些惆怅。
很快的,修路这件事就成为了凤凰县的头条新闻。
比起曹成荫和乞丐的二三事,修路这种关系到自身的事情,自然更受关注。
一时之间,老百姓都对洪领巾感恩戴德的,觉得这洪领巾就是大好人啊!一万两……对于许多人来说,赚十辈子都赚不到。愿意拿出这么一大笔钱修路还不愿出面的洪领巾,那就是大善人。
云夕和赖三也贴出了横额,表示每天收益的一成,都会捐出去,持续三个月。
她这件事是同杜一福他们商量过的,他们也十分支持云夕的举动,觉得这是一件大好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曾家也是如此行事,曾赋的父母的确是挺有远见的人,在其他的商人嘲笑他们这举动的时候,就已经紧跟云夕的脚步。
云夕他们这行为也博得了大家的赞叹声一片,康县令对此更是十分满意,还表扬了一番。他治下能出现这样的人,便是说明他教化有功啊。
老百姓心中也十分受用,导致他们的生意更好了。虽然说每天都要抽出一成,但因为客流量增大的缘故,算下来,一天赚到四五两银子,比过去还多。
不仅赚了钱,还得到好评。云夕原本那店就够出名了,这下名声更是达到了顶端。
其他商人见此,直接傻眼了,心中暗骂云夕是小狐狸,前面还在嘲笑云夕的人,后脚跟就学着弄这一套了。只是他们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效果自然不如云夕、赖三和曾家好了。况且老百姓也不是傻子,哪里不知道后来这些人只不过是为了好名声,为了生意而来罢了。
一时之间,凤凰县倒是呈现出一股捐钱修路的热潮。还有些商人觉得修路的钱够了,转而去修缮县里的学堂,也得了些薄名。商人得名,老百姓得实质好处,这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康县令看在眼中,越发欣喜,觉得他高迁的日子不远。康县令并不缺钱,所以也没打算偷偷吞下一些,这可比不上政绩重要。
他知道这股捐钱风潮的始作俑者是云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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