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玦之鬼门天师(出书版) 第3节(2 / 5)
不和。有一次手头吃紧,饭都吃不上了,有心去掏座墓冢,结果走到半路赶上土匪刘麻子作乱。这个刘麻子,祖上世代为匪,凶狠狡猾、嗜杀成性,而且势力很大,麾下尽是虎狼之众,真可以说是杀人如麻,在当地提起他的名号,三岁小儿夜不敢啼。之前有个军官被人冤枉判了死罪,这个人有脑子,从牢城中逃了出来,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归顺了刘麻子。刘麻子爱惜他有些个用兵之才,封为了狗头军师。他也当真对得起刘麻子,把山上这些大大小小的土匪组织起来整日操练,完全按照军队的规矩来,这一下土匪们烧杀抢掠更是得心应手,刘麻子的势力也逐渐扩大,成为了地方上最难治理的一股匪患。官面儿上征讨了多次皆大败而归。
当地有一路军阀,也是土匪出身,自己打了个如意算盘想把刘麻子这一众人马招安,一是平了匪患,二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刘麻子手下这个狗头军师也是诡计多端,托人告诉军阀愿意归顺,等刘麻子带领着手下的一众人马,全副武装由山上下来,直奔军阀所踞的县城。因为是打着归顺的牌子,这一路上也无人拦阻,可一进县城就翻脸了,打得守备部队措手不及,占据了县城烧杀抢掠。军阀那边赶紧调兵夺回县城,双方反复交战,一连打了十几天,直杀得昏天黑地,积尸遍野,血流成河,从城里到城外,方圆几十里之内的人全死绝了。
大少爷前去掏坟,路过此地被乱匪的人马裹住,土匪可不管你是不是军队的人,只要不是自己人举刀就剁,眼看躲不过去这一刀之厄了,急中生智卧倒在死人堆里,在脸上抹了血迹,又抱了几个死尸挡在身上,他躲到下边,合当命大不该死,这才没让乱匪杀掉。等到乱匪过去,他仍不敢出来。直到半夜时分,万籁无声,大少爷才把脑袋探出来,见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澄澈,四下无人。他正要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见烛光晃动,由远而近。
大少爷吃了一惊,以为乱匪去而复还,万不得已再次装死。过了没多久,但见一个童子手捧灯烛在前开路,后边跟了一个穿黄袍的人,面容枯槁,脸上神色怪诞,阴沉沉的一言不发。大少爷瞧出对方来者不善,乱匪刚过去,却大半夜的在野地里走,还什么地方死人多往什么地方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色蜡黄、眼窝凹陷,太阳穴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鸡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祖父也让人揪出去批斗了,原因是他在解放前从事的行当也属四旧范畴。祖父挨完了斗还不明所以,偷偷问我:“怎么他大舅、他二舅、他三舅都没事儿,非跟他四舅过不去?你说他四舅招谁惹谁了?”
他虽然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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