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3)
脚下生风,眨眼工夫就甩掉了跟在身后的太平军,追上正在逃命的清军。
不多时,又追上了逃命的主将吴启功。
此人面目俊朗儒雅,卖相不错,却是一个不懂行兵布阵的蠢货。吴启功在士兵的簇拥下逃命,身旁还有十多名护卫随行。这些护卫都拿着鸟铳,可以进行远程射击,但所有的护卫忙着逃命,没有一个人想到用手中的武器毙敌。
李振看着护卫手中的鸟铳,脸上露出了笑容。
有了鸟铳,就有机会狙杀太平军主将。
狙杀敌人是老本行,也是李振的拿手好戏。其实李振来到这个时代,就一直曾想弄一把枪随身携带,但他的官职芝麻大小,得不到枪械。甚至李振心中还想组建一支正规的军队,但更加没有机会,所以李振要立功,要往上爬,要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
李振脑筋一转,然后快速的往吴启功身边的护卫靠近,然后大声的喊道:“将军,卑职可以扭转局面。”
吴启功吼道:“你有什么办法?”
他也不管李振行不行,直接死马当活马医。
李振见吴启功询问,知道有戏,立刻伸手指着护卫身上的鸟铳,大声回答道:“将军,卑职需要一把鸟铳,用来射杀敌将。”
吴启功喊道:“好,本将准了。”
当下,吴启功让身旁的护卫给了李振一把鸟铳。
李振接过来,又迅速的查看了鸟铳的情况。这把鸟铳并不是早期的火绳枪,属于改进后的撞击式燧发枪,已经装好了弹药,只要扣动扳机,就可以撞击火石摩擦点火射出子弹。李振提着一米五的鸟铳往后跑,同时回头搜索太平军主将的位置。
吴启功也在后撤,却打量着李振的情况。
忽然,李振眼睛一亮。
太平军士兵中,一个中年大汉穿着金灿灿的甲胄,头顶金盔,骑着大白马,耀武扬威的追杀清军,正是太平军的主将。
李振又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和后面追赶的太平军拉开了距离。
有了足够的缓冲,李振转身停下,托起手中的鸟铳。
这一刻,战场上的呐喊声消失,冲锋的太平军士兵也从李振的视线中消失,只剩下太平军主将圆滚滚的脑袋。李振左手拖住鸟铳的枪杆,右手握住枪把,枪托靠在腋窝处,微低着头盯着前方,食指放在了扳机上。
“砰!!”
瞄准后,李振手指用力,扣动了扳机。
一蓬白烟冒起,子弹破空而出。
“噗!”
没有任何偏差,子弹射中了太平军主将的脑袋。
仔细打量,就会发现额头的正中央出现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血洞。殷红的鲜血从额头上流出来,恐怖吓人。此时此刻,太平军主将的脸上还带着不可一世的神色,张开嘴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摇晃两下,从战马上跌落在地上。
闯祸了
一颗子弹,带走了太平军主将的性命。
李振心中暗喜,立刻大吼道:“发匪的主将被杀了,杀啊。”
发匪,是对太平军的称呼。
李振高声大喊,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鸟铳,吸引周围士兵的注意。这时候,吴启功停止了后撤,赞赏了的看了眼李振。吴启功也知道痛打落水狗,大声喊道:“发匪的主将被杀死,随我杀回去,杀光发匪。”
清军士兵听到太平军主将被杀的消息,很快都停了下来。
他们没有立刻杀回去,而是仔细的瞅了两眼,确认太平军的主将真是被杀了,才换了一副表情,苦瓜脸变得神采飞扬,耀武扬威的杀了回去。上至清军将领,下至最普通的清军士兵,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和刚才逃窜的情形截然相反。
太平军的主将被杀,军队立刻阵脚大乱。
士兵们没有了拼命的心思,又看见清军如狼似虎的杀来,转身就跑。
李振见太平军后撤,没有去追赶。他杀死太平军的主将,取得了最大的战功,再去杀些虾兵蟹将只是锦上添花,没有什么用处。
吴启功喜滋滋的来到李振身旁,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身居何职?”
李振回答道:“卑职李振,是一名百夫长。”
吴启功笑说道:“你枪杀发匪主将,功不可没,本将会亲自替你请功的。”
李振欢喜的说道:“都是将军教导有方,才能射杀发匪主将。”
吴启功微微颔首,拍了拍李振的肩膀以示鼓励。李振知道自己进入了吴启功的视线,只要曲意结好吴启功,就有升迁的机会。现在是咸丰三年,距离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时间已经不到三年,李振想扭转局面,还得自己制造机会。
吴启功率军追杀太平军,但很快就收兵,开始清扫战场。
一场战斗下来,太平军死伤三千六百余人,被俘虏的士兵有一千六百余。不过清军士兵也死伤了一千八百余人,可以说是损失惨重。
吴启功率军返回,半路上就把消息传回江北大营,禀报给琦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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