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377节(1 / 4)
一边是自己的祖先,一边是自己倾慕的男人,最后楚天月选择了孝道。如果有缘,他们都会平安的离开灵州城。
先说无双这边,无双和蓝彩蝶一路小跑,仗着脚底下功夫好,就算是契丹人骑着高头大马,也没有把他们甩开太远。
这里真不愧是传说中的猫城灵州呀!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慵懒的猫儿。白的,黑的,花的,波斯猫,狸猫,孟加拉猫,暹罗猫……许多现代都少见的名贵品种,在灵州城也是随处可见,只是有一点,猫儿们可都是胖的滚圆,好像在这里的待遇不错。
放眼一看,大街小巷里,只要是有人家,人家门前就摆着一个食盆,食盆里全都是新鲜的刚刚煮出来的牛羊肉,猫儿们饿了就可随意去吃。吃完了大摇大摆的离开,那家中的主人一看自家准备献给猫仙的肉食被吃了,还得出来磕头作揖的,口中嘟嘟囔囔希望得到猫仙的保佑。
“我的天,这还真是个爱猫的城市,看来吴喵对灵州城的影响真的不小,只是我都难以想象,这只贼猫怎么会这么深入人心?他能做好事造福百姓?打死我也不信呀!”无双砸着嘴说。
香喷喷的咕咕鸡
两个小情侣漫步在这古灵州城中有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一千多年前的大宋西北城市中,到处是一副繁荣之象,你可以见到西域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可以看到当时天空的蔚蓝,可以呼吸道一千多年前纯净的空气。身边一直有行人擦肩而过,但没有一个人可以看到他们,而他们可以尽情地秀恩爱。
前边的那队契丹人骑着高头大马,已经向城南而去,无双跟蓝彩蝶顺着这条灵州城的主街路已经走了几十里地了,两边的街道依旧繁华,人流涌动。甚至他的繁荣几乎可以跟现在一个大都市的区县相比拟了。
“好香啊?这是什么味儿?”蓝彩蝶跑了过去,街边上摆着一个手推车,推车上是一个小摊,老板正在用一炉炭火烘烤着鸡,也不知道这鸡肚子里都塞了什么作料,架在炭火上一烤简直美味飘香,这香味可不是肉质里发出的,而是……
咕……噗嗤……一个烤肉的香味又从鸡肚子里喷出来了,他们仔细一瞧,原来是这鸡肚子里放了某种药剂或者是草药,使得空腔的鸡肚子架在火上一烤,肚子就会想皮球一样鼓起来,里边的气体充斥满了,就自然而然顶破了拷鸡的肚皮,发出咕咕的声音,那动静挺有意思,跟人放屁一样,还带着响呢。
“这叫咕咕鸡,可不是咱们小时候玩捏的咕咕鸡,这种美食相传是来源于西北的一个叫花子,那叫花子偷了人家的鸡,可没有作料腌制,就随手在地上抓了一把野草塞进了鸡肚子里,他心想鸡肚子里有了草香味应该也不错,可机缘巧合,这顺手拈来的一种烤鸡做法竟然演化出了一道人间美味,可惜,咱们那边咕咕鸡早就失传了。”无双对她说道。
“小爷,是不是好香?我想吃,我去顺来一只咱俩尝尝行吗?”蓝彩蝶俏皮地说道,小姑娘馋的嘴角都流哈喇子了。
“能不能有点出息,你就这么受不了美食的诱惑?别忘了,咱们还有正事呢,另外,咱们不能改变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你吃了一千多年前的食物,你觉得胃里能消化嘛?估计等咱们安全回去以后,你肚子里的可就不是肌肉了,而是一团淤泥。”无双打消了她的兴致,蓝彩蝶一听顿时没了对美食的兴致。
他说的也对,不管这里见到什么美味,可任何一种美味放上一千多年,你说得变成什么?早就变成发臭的泥土了,那还能消化嘛?
也许是咕咕鸡的香味太过诱人,竟把前边那队契丹人也勾引了过来,那个为首的壮汉推开早早排队的百姓,擦了擦口水,二话不说就去炭火炉上抢咕咕鸡。就跟鬼子进村没啥分别。
“我的烤鸡!”蓝彩蝶气的直跺脚。
这灵州城中常有外族往来,西域各国已经北胡少数民族的客商络绎不绝,有许多都在城中安家落户了。汉人也跟少数民族打成了一片,他们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那个时候契丹人最野蛮,到哪里都是横冲直撞蛮横无理。
老板一看这几位穿着就知道是北胡的契丹人来了,也不敢说什么,陪着笑脸点头哈腰地。
那契丹人一口就把鸡大腿最香嫩的那块肉啃了下去,嘴里都流油了,看的蓝彩蝶直巴结嘴。然后他大声嚷嚷了几句,虽说无双听不懂,不过估计他也是在夸咕咕鸡好吃吧。
跟在他身边的十几个手下也蜂拥而上,不但没有给老板一分钱,还把火炉上剩下的咕咕鸡全部都抢走了,老板是大气不敢出一声。这些胡民太可怕了,他们出手狠毒,杀人不眨眼,而且,现在灵州正是出于跟契丹休战的状态,这个时候谁也不能招惹契丹人,一旦惹来兵乱那后果不堪设想。
“小爷,你看这群契丹人还有王法吗?这不是欺负人吗?不行!你别拦着我,我不能吃咕咕鸡,我还不能为咕咕鸡报仇啊?我去教训教训那个契丹人!”蓝彩蝶从地上捡起一个木棍就靠近了那个契丹人,想偷袭人家。
无双伸手就拽她,可这小丫头身法诡异,一拽竟然扑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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