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2 / 3)
用武魂附体,因为邵月的手已经捏着他大腿上的肉转了整整一圈。
林轩看出了一丝端倪,因为清风额头出现了一层冷汗。林轩微笑朝小二问道:“你知道凤家怎么走吗?”
“凤家?你是说城中的别院还是城外的别院?”小二直接问道。
“城外的吧,城中的你说我也找不到!”林轩尴尬道。
“呵呵,从北城门出去后,朝东北的方向,沿着小路走一个时辰就能到。”小二肯定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林轩含笑的问道。
“那是当然,别的不敢说,这方圆百里的奇闻异事,我都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人送外号,英俊万事通!”小二也臭屁的夸奖了自己一句。
林轩微笑道:“哈哈,那万事通先生,我们没有啥事了,给我们再拿些酒水吧!”
“好嘞,你们吃好哦!”小二说完,直接走了出去。小二已经将林轩等人定义为一群贵族公子们出来打时间,伪装成佣兵的样子。要不然普通的e级佣兵,怎么可能将金币当铜子那么往出仍。但是这样的客人也是自己最喜欢的。有钱赚谁不想想赚呢?
小二离开后,林轩含笑的看着哈雷,直接问道:“我们在城里好好休息几天,既然你和牧歌要去凑热闹,你们就去凑热闹吧!我和清风学长去凤家见见同学,呵呵!”
“恩,好啊!岳晨,莱!你们可得跟我们去哦。到时候万一真有棘手的家伙你们也好帮我上去顶一下!还有邵月和菲儿,你们都得去给我当拉拉队!”牧歌兴奋的回答着,根本没管林轩这话根本不是跟他说的!
“牧歌,林轩跟我说话呢!你弄清楚了!再说了,你是个正经八经的辅助魂师,你能战斗吗?拿丹炉上去砸人吗?开玩笑呢吧!”哈雷鄙视道。
菲儿也直接说道:“我才不给你加油呢,我给哈雷大哥加油!”
“真乖!”哈雷夸奖了一下。菲儿和哈雷认识的可比跟牧歌早多了。而且牧歌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所以这小妮子对牧歌还是很抵触的!
“呼”这个时候,清风长长的呼了口气。林轩含笑的看着清风。莱疑惑的问道:“老大,你这是怎么了?不舒服吗?半天没说话了!”
清风笑道:“没事没事!大家赶紧吃饭吧,然后我带邵月去逛街去,也出去帮你们采采风,看看有没有强大的家伙,省的你们上去给我们疾风丢人!”
“清风大哥,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个魂王,却挂着一个e级佣兵团的字号,其实有够丢人的!”牧歌郁闷的说道。
凤家之约
更新时间:20122720:52:48本章字数:4439
魂王的实力就算想加入一个s级佣兵团也不是难度。如果进入b级佣兵团也至少能混个干部当当。
“爱当不当,一会咱们一起去佣兵工会,给你请出去!”清风鄙视道。
“我靠,那可不行!我牧歌绝对是正人君子,说一不二。说跟着疾风混,我就绝对要混一辈子,毕竟疾风还是很有前途的!”牧歌急忙说道。
“那你就别废话,吃你的吧!”清风一边说着,一边将烧鹅的屁股撕了下来,扔在了牧歌的饭碗中。
“哈哈”
吃过饭后,林轩等人离开酒馆。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家小旅店有房间。但是也只有三间房罢了。最后无奈之下,邵月和菲儿两人一间。清风,林轩,岳晨一间。哈雷,莱,牧歌三人一间。
分配好房间,清风就带着邵月出去玩了。菲儿也非得拉着林轩出去,林轩只能陪同。剩下的几人也各自找事情干去了。
菲儿拉着林轩很开心,而林轩也不感觉奇怪。但是有时候林轩就会想,眼前这个小姑娘和当年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是一个人呢?菲儿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而且身高长的也很快,估计用不了一年的时间就能追上邵月。而让林轩有些尴尬的是,此时的菲儿还是跟以前一样,非常的粘林轩。以前到可以,那个小不点自己背着啊,抱着啊,都没问题,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菲儿已经变成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大姑娘了,转眼间已经十五岁了。这个大6上的女子,十五岁已经算是成年了。只不过菲儿一直老师身边然后就是林轩身边,一直都被保护着,所以思想还是一张白纸而已。虽然林轩对菲儿思想也是纯洁的,但是每当菲儿抱着自己胳膊的时候,那还很青涩的小胸脯挂到林轩,林轩的心里也会产生异样的感觉。毕竟林轩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林轩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菲儿朝林轩喊道:“哥,你看那里,好漂亮!”
林轩回过神,朝菲儿指的方向看去。现是一道巨大的围墙,围墙上雕刻着朱雀的样子,可是林轩却能肯定,这里绝对不是朱雀帝国的皇宫,因为皇宫不可能只有不到五米的矮墙,既然不是皇宫,那这个地方就呼之欲出了。凤家。
林轩带着菲儿沿着围墙慢慢寻找着入口,当来到一块广场前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大门。大门上方的匾额上刻凤府的字样。门前有六名护卫,都有着尊阶的实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