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1 / 2)
陈剑枫当时就出去买了漂亮的实木狗屋,安放在拳馆。还有几大袋狗粮,喝水、吃东西的盆子用具,以及罐头、香肠等食物。
金毛狗一家四口,也确实很喜欢新买的宽敞大狗屋。金毛犬妈妈非常聪明,好像明白他们在说什么,感激的逐个舔着每一个拳馆的人的鞋子。
陈剑枫非要做东,请拳馆所有的人吃饭。
社团的兄弟都不在乎吃饭的地方档次是否高,开始陈剑枫要到大酒店,但陈立提议说,在大排档好,金毛犬一家带不进大酒楼,但可以带到大排档,今天是高兴的一天,它们一起庆贺更好。
众人都觉得这样好。
一路几十号人,在大排档吃喝闹到半夜,四只金毛撑的对肉都没有了兴趣,到后来只管趴饭桌下睡觉。
陈立提着那袋钱,告辞先走了。
陈剑枫被社团的一伙弟兄灌醉了,陈立走时,他已经趴桌子上睡着了。
陈立没回大王村,直接去了南山张大仙那。
进村不久,看见下午那个唯一手臂完好的骗子,那骗子看见他,先是吃惊,然后忙低下头脸。
陈立也不把那骗子放在眼里,自顾开着摩托车过去。
张大仙见到陈立时,非常高兴。
对陈立提着的旅行袋压根不关心不好奇,只管迎了他进屋喝茶。
“又来叨扰道友了。回去后把俗务都处理好了,想在这里聆听道友指点,潜心修炼一些时候。”
“客气什么!喜欢呆多久都行啊!”
张大仙十分热情,两个人边喝茶,边聊着武功修炼的问题。
张大仙虽然没有他嘴上吹嘘的那么厉害,但毕竟是达到地境级别的高手,指点陈立绰绰有余。
陈立只顾听张大仙指点。
完全没想到,有一群杀气腾腾的人,乘着夜色,正朝张大仙的道观这里杀奔而来!
这也叫混混?
正在眉飞色舞描绘修炼境界威力的张大仙,比陈立更早察觉到动静。
“有来意不善之徒!”
陈立跟着张大仙,进了他的藏剑阁,就是桌子上摆满了长剑的房子里。
张大仙拿了一把灰色剑鞘的,陈立拿了把红色剑鞘的。
走出房子,又等了一会,陈立才听见脚步声。
距离大约在两百米外。
他不由佩服的说“大仙的修为高深。”
张大仙不以为然的呵呵笑着说“如果我神游太虚,别说在五百米外,就算是千里之外的情况也能看的清清楚楚!小兄弟不必担心,这只是一群凡夫俗子,你我又有宝剑在手,打发他们轻而易举!小兄弟一旦进入精境,五感六识就能得到飞跃性提升。”
陈立根本不害怕,相反,害怕的是张大仙。
因为他过去根本没有单对多的实战经验。
这群人很猖狂,偷袭伏击的打算都没有。
一个个,都穿着破旧的牛仔裤,黑色的t衫。
手里都握着把砍刀。
就那么集中在一起,气势汹汹的朝他们大步走过来。
一共,二十五个人。
陈立摇头,他发现自己不该小看了那个骗子。这些人,是那个骗子请来的杀手。
当然,是一点都不专业的、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兼职的那种杀手。
陈立刚要拔出剑时,张大仙已经迎着那群人冲了过去。
张大仙是在发怵的,但是,他更不愿意丢脸,所以他比陈立冲的更快。
他的剑拔出来的时候,带着一阵阵、经久不绝的、剑身颤动的鸣音!
剑华如银,剑快如电,只见一道道剑光闪动,一把把砍刀就全抛飞了起来。
紧接着,那二十多个人,一个接一个的,全跪倒在了地上。
很快,张大仙的身法很快,出剑也很快。
二十多个人,他只用了四十秒,就全部制服了。
而且,没有一个人受伤。
张大仙击飞一把砍刀,就用剑鞘点一个人的穴道。
一气呵成,快如迅雷。
陈立刮目相看,十分佩服。对张大仙的这套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才明白,地境的高手果然就是地境的高手,哪怕没有实战经验,对战一群普通人,也能够轻而易举的取胜。
张大仙不愧是出身道家的,下手十分仁慈,只制敌而不伤敌。
“一群无知俗人,竟然敢来我张大仙道观捣乱!说,因何来犯?”
他手中的剑,指在一个人的喉头。
那人早被张大仙的手段给吓傻了。
忙不迭带的回答说“牛皮筋出一万块钱,让我们来干掉一个穿黑色裤子的年轻人,大仙饶命!”
张大仙收剑入鞘,问陈立说“道友得罪了何人?”
“不过是教训了三个卑鄙无耻的匪类,不料竟遭报复。道友把这群人交给我发落如何?”
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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