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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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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见笑了。这只是一个寻常的纪念品。我这人不怎么喜欢戴手表,但是又不想空着,就学别人样戴了个手串。说回来也只是附庸风雅而已。

童哲说着,拉了拉袖口,把手串藏了起来。

呵呵呵,童经理真是幽默。不过这样倒也挺个性的。手表嘛,太俗气。刘先生被童哲的话逗乐了。

我呢,有个不良嗜好,平时就喜欢研究各种传统配饰,包括这种宝石手串,最近在缅甸也有一些小投资。改天想约童经理一起探讨一下,希望童经理能赏脸。

哪里,哪里。刘先生邀请是我的荣幸。

那行,一言为定。

刘先生点头,食指弯曲越过肩头朝身后划了划,又落在大腿上。这时,身后的女随从端起一本黑色文件夹一步向前,屈膝半蹲探过身来,凑到刘先生耳边说着什么,刘先生简单交代了两句。

那今天先就这样。后面项目的事就由谭秘书负责。童经理,合作愉快!

感谢各位的光临。我来送各位。

送走客户,童哲长吁了一口气。虽有遗憾,但是总算完成了董事长交代的任务。

回到办公室,童哲撑着桌面慢慢坐下来,咕噜咕噜灌下一大杯水,嗓子清润了很多,精神似乎也恢复了一些。童哲佝着身体,呆呆地盯着对面书柜玻璃门上的身影,突然觉得小腿隐隐发痛。

十年前那场车祸留下了后遗症。每次童哲站久了之后,腿骨深处似乎总有种向外扩张的胀痛感,尤其是冬天更是如此,这也是童哲选择来深圳的原因,至少这里的气候能让人舒适一点。可是童哲并不觉得困扰,反而不知为何习惯了这种痛感,至少这种痛感能让他时刻清醒,不再像十年前那样鬼迷心窍。

在童哲的记忆里,大学的最后两年似乎是真空,浑浑噩噩也就过去了,甚至都记不起自己是不是拍过毕业照。大学最后一个夏天,眼见其他同学各自奔赴远方,童哲却依旧惘然而麻木,依然把图书馆当成自己最好的归宿。仿佛每日的朝觐,童哲都会定点定时来到过刊室同一个座位,把已经翻烂的单词书摊在桌面上,去水房泡一杯茶,带上隔音耳机听着录音,享受不被这个世界打扰的全神贯注。直到太阳完全落下,童哲就会安安静静地把书放回书架上,收好书包,离开学校。

每次经过那条两边栽满梧桐的主道,童哲总会抬头看看树梢。童哲清楚的记得,那儿有一条红丝带。只是最后一个夏天过后,也许是日晒雨淋随风而去,也许是新芽抽枝落入尘土,红丝带再也不在那里了。

童哲离开了居住二十多年的南京大部分同学毕业后各奔东西,有的远涉重洋继续深造,有的就近落脚安稳度日,可是童哲选择只身来到深圳。南国的一切很陌生,这恰好是童哲想要的。这里没有江南梅雨时节的黯然情殇,没有仲夏骄阳遮天蔽日的触景生情,更没有亲朋好友你来我往的人情世故。这里似乎忘却了时光流转,没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只有夜以继日的披星戴月,和心无旁骛的呕心沥血。

也许是环境使然,童哲慢慢找到了工作的成就感,凭着自己对技术的悟性和雷厉风行的性格,很快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跻身为公司最年轻的决策层。跟大多数所谓的成功人士一样,童哲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生活,可是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john,今天你就先回去吧,不用送我回家了。到了下班时间,童哲想起来给司机打电话。

好的,童先生。

童哲带上耳机,打开每日推荐。

第一首音乐是《rry christas r wrence》。

童哲有些诧异,之后瞥见桌边的台历。

哦,到圣诞了啊。

童哲这才想起来。又把手腕上的手串拿下来,颇具仪式感地轻轻放在桌面。

这是一串琥珀手串。十几颗食指大小的琥珀串在银线上,在台灯的光线下折射出剔透的光亮。而正对着童哲的那颗却显得灰暗尺寸略大,质感更是不同。

不知为何,童哲阴郁的脸突然露出了笑容。只有他知道,这颗琥珀珠是假的,可是却是他一辈子的慰藉,只因为紧贴手腕脉搏的地方刻着足以铭记一生的文字,即便那粗糙的表面已经磨得手腕痕迹斑斑。

rry christas, r wrence。祝你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好。

那场事故后,童哲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见自己不断堕入黑暗无底的深渊,深渊下隐约可见夏冉江的影子,可是无论童哲如何挣扎,就是无法触摸到那个影子。直到刘祯接到一个越洋电话,刘祯才把发生的一切告诉童哲。童哲一时竟不知所措长久以来童哲以为是自己的自作聪明害了夏冉江。如今愧疚消失,竟有种如释重负之感。可是,重负释解,随之而去的竟是自己的心智。童哲心里一直残存着一线希望,再加上刘祯善意的哄骗,总是安慰自己等到恢复健康后,至少可以有机会再去找夏冉江解释清楚,或者毕业后去美国留学、工作,然后一起生活啊,这不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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