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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它总在变 第9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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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默不作声,端着咖啡回头走了。

店里的人凑到一块儿,望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慢慢地叹口气。

店长捧着心脏:“哎,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比我更痴情的人……”

回应他的,是一片连绵不绝的呸。

如果说这一天陆医生过得实在是跌宕起伏,那么在接近尾声时,他迎来的大概是一个最戏剧性的小□□。

就在他将车停在熟悉的红绿灯路口,因心情烦闷而下车走走,又一次路过那个月夜赶来接醉鬼周安安的烧烤铺子时,他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

他的新邻居,隔壁1202的女疯子,正坐在熟悉的位置把酒言欢,对月当歌。而她的对门,坐着一个穿着破烂、发型犀利的,

流,浪,汉。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有一波高潮o。

原本想这章就写到,因为字数较多,只能下章一口气写出来。

张莹然是就出现过的人物,那时候代号是小公主,没有全名。

感谢大家的安慰,很多事情我知道无能为力,陪伴是我能做的唯一的事。

这章送100只红包。每章都在送,也算是回报大家一路陪我走来的一点小小心意。

心如皎月

周笙笙在山坡上找到拾荒男子时,他正弓着身子站在小棚屋前,俯身一本一本整理竹筐里的旧书。

小棚屋破旧逼仄,外间是斑驳的水泥墙,连像样的大门都没有,仅仅挂着一张格子条纹的编织布。

男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手里的书,眼神复杂。

周笙笙停在他身后,看着他手中破破烂烂却写满批注的《诗经》,他的字体歪歪扭扭,简直像是出自孩童之手。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他像是雕像一般,静静地凝视着手中的书,明明穿得寒酸破旧,脊背也早已被生活的重担压弯,可那捧书的姿态却令他看上去清雅而伟岸。

有那么片刻,周笙笙意识到,灵魂的香气其实是可以透过身体直达人心的。

她光是站在那里望着他,就已然有了泫然泪下的冲动。

三年半的形影不离,三年半的朝夕为伴,他与小男孩情同父子,相依为命,而今他忍痛将孩子送离身边,交给真正的亲人,不过是为了孩子能够拥有更健全的家庭,更优渥的生长环境。

老者背脊微弯,身形清瘦,两鬓早生华发,是那样狼狈又不起眼。

周笙笙一步步走到他面前,眼眶有些湿润,却弯起了唇角,轻声询问:“这书能卖给我吗?”

男子蓦然侧目,看她片刻。

她知道自己已然改头换面,他早就认不出她了,便说:“我听说山坡上有收废品的,想来买些旧书回去。如果这些书你拿着没用,不知道能不能卖给我?”

“这些书都快散架了,根本不值钱。”他看着手里的书,轻轻摩挲着,好像那些不值钱的书本在他眼里却是无价之宝。

周笙笙从挎包里掏出钱夹,笑意渐浓:“没关系,因为我在咖啡店上班,店里需要一些旧书做装饰,突出复古的主题。如果你能行个方便,那就真的太感谢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它们,让它们物尽其用。”

租房以后,现金只剩下五百。她毫不犹豫抽出那五百块,递给男人:“这些够不够?”

男人一愣,看她片刻,哑然失笑,把手中的书递给她。

“我说过了,这些旧书都不值钱,以前还能派上用场,现在……现在放在我这里也没什么用了。如果你需要,拿走就是,不需要给钱。”

他弯腰一本本拾起竹筐里的书,《诗经》、《唐诗三百首》、《脑筋急转弯》……捧在手里的是书,跃入眼底的却分明是那三年半的点点滴滴。

他将与那孩子的回忆悉数捧在手心,擦干净,装进一只干净的塑料口袋里,递给周笙笙。

“如果它们在你那里还能派上用场,也算圆了我一个心愿。”

而那三年半早已存放在心里,不需要借助任何外物,根深蒂固。

周笙笙拎着袋子,忽觉手里重如千钧,吸了吸鼻子,抬头时她笑容满面地说:“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不如让我请你吃个宵夜吧,正好我也没吃饭。”

她不顾男人的推拒,又一次拿出对陆嘉川的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缠人功夫来,老实巴交的拾荒者哪里会是她的对手,很快就被她拿下了。

周笙笙与他一同坐公交到了上次的烧烤铺子,他不愿点菜,她就死命点。知道他因为小男孩的离去感伤,她还点了几瓶酒。

男人深深地望着她,叹口气:“薛小姐,你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几本书而已,举手之劳。”

“也不全是客气,你就当我跟你一见如故,所以约着喝杯酒。”她笑容满面,给他倒上一杯,又为自己倒上一杯。

人人皆道生命里最值得纪念的,是青春时路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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