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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赞一手好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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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手好字

半章诗篇宛如天作,诗意之中眼前似乎出现了江上看花之景。见到这个清秀的少年被写在竹宣纸上的诗词吸引,李青不禁微微一笑,他抿了一口金汁玉液对叶初雪轻声唤道。

“知闲兄弟笔墨已经备齐,还请赐段佳作。今夜诗会众人提诗后不观,书墨完只提名号。明日统一送与翰林院的那位鉴赏,选最好的一篇博一个头彩。”

眯了眯那双好看的眼晴,李青对叶初雪仿佛十分看好。是啊,他可是那个享有诗道仙名的人教出来的弟子。

今夜这羽裳天一层楼聚集的名流才士,皆是长安的风流人物算是小有名乞。可他们中若是论起诗文才赋,恐怕没多少人能胜过这个少年。因为……他是那个人的亲传……

在李青期待的目光下,叶初雪温婉的笑了笑。他握住了那支紫檀狼毫,毫锋在砚墨里轻轻一点便飞舞在那张雪白的信纸上。

在老书斋的八年时光中,叶初雪看的可不只是修行方面的经文。他的天资本就聪慧,三四岁的时候便能默出《太白诗集》全篇。

百年难得一遇,入朝必登一品。这种潜力稀世少见,不然当年在潼水镇,江先生和张耀之又怎会争着想把这个孩子收入门下。

读圣贤书八年,叶初雪胸中的文墨自然不少。纤细的手指提着狼豪笔细想了几分,下一刻竹宣纸上一行书墨逐渐染上了那一抹雪白。

少年提笔而书,虽见不到他书的何字,但光赁手上的下笔功夫便让众人为之一叹。这种手法看上去很是熟练,想来至少是从小练出来的功夫。

一行墨字写完,叶初雪停了笔。他仔细的吹干纸上的墨迹,然后将这页提了诗的纸收入了信封中。紫檀狼毫在信封上一舞,三个通灵的字立刻被勾写了出来。

“好字,这一手浩然形书已得形质,在翰林院中也极少有人写的出来。可惜不得浩然意,但仍可胜过长安一般的书家名作。果真是英雄出少年,知闲兄弟的这一手墨字,看来不比麟兄的美人丹青弱多少啊。”

见到信封上的三个字,李青少见的拍手叫好起来。这三个字写的是叶知闲,字锋刚劲圆润宛若天成。字里行间中隐约流露着一丝浩然正气,这是浩然形书小成的表现。

李青自己就是一名风头渐起的书家,以一手龙行凤书而闻名。虽然书家是越老越吃香的一种职业,但堂堂安王府世子,未来的安王甚至是坐上那把椅子的存在。

这种人物的墨笔可是有不少豪绅乐意收藏的,现在他还年轻可到了将来一字难求的时候,如今收藏的墨笔可就不止是翻十倍百倍这么简单了。

……

这般名头在身李青却习不得浩然形书的精淬,只好练次一等的龙行凤书。能被他唤上一声好字,就算叶初雪现在身上的金银全丢了,明日在大街上卖字也饿不死自己。

江左麟的仕女图在长安可是被炒到了万金一幅,不比他的美人丹青弱,叶初雪的一幅墨字就算卖不到一万两黄金,八千九千估计也是不难的。

要知道浩然形书在长安只有一些老儒精通,他们的手书可不屑于去换取金银的。故而浩然体便成了稀少的收藏珍品,叶初雪的浩然形书能练到小成便让李青吃了一惊了。

“平之兄过誉了,知闲涂鸦之作难登大雅之堂,比不得麟哥的丹青佳作。”

听了李青的赞叹,叶初雪不好意思的回应道。他可不知道墨字可换金银,随手几个字就能换来白花花的雪纹银子,这挣钱也太快了点。将信封封了口交给候在一旁的小厮呈了下去,叶初雪重新入了席面……

“哈哈,哪里的话。我李平之这点眼光还是有的,知闲兄弟你若是去卖字的话,这长安大大小小的书摊字坊还不得关门歇业。”

往叶初雪的盘里夹了一块精制的糖醋排骨,李平之表现的十分亲热。此人初入长安想来并无安身之地,若是能将他拉入自己府中,不说门客,光是喝几杯茶水的交情也是大大的划算。

只是可惜叶初雪与江左麟相识在先,李青虽是安王府世子但明目张胆的从逍遥候手上抢人怕是不会如意。往自己杯里续了些酒水,李青望着叶初雪开口说道。

“知闲兄弟刚来长安怕是没有落脚的地方,你既与平之相识我又年长你几分,这见面礼是免不了的。

我在南市的竹轩那还空有一座私宅,虽然不大但胜在雅静,知闲兄弟要是有空择日便搬进去吧。”

轻晃着杯里的金汁玉液,李青谈笑之间不禁让众人一惊。一见面便送宅子,送的还是南市竹轩的府宅,看来这位安王世子是真的肯砸本钱啊。

竹轩那块地皮可不是寸土寸金那么简单,要是没有一定的身份哪怕你家财万贯在那也讨不到一寸土地。

听了李青的话叶初雪也是愣了愣神,有道是无功不受禄。初见便送如此厚礼亲兄弟都没这么亲吧,莫非长安的世家子弟都有一见面就砸钱的习惯。

刚想开口拒绝李青的盛情,坐在一旁的江左麟却出了声。他向着李青敬了一杯,一口气喝光了杯里的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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