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节(2 / 6)
重任,也十分感激,因此也都决定尽心尽力为商毅效力。
随后商毅又决定,増设二个新机构。
一个是商业司,归属在行政司以下,由李格非出任主事。
浙江本来就是中国商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商业上也大有潜力可挖,因此规范商业行为,制定统一有效的商业制度和完善的商业税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就需要一个专业的行政机构来进行管理,商业司也就应需而生。商毅本来打算让林之洋来出任主事,但林之洋考虑到和商毅连姻之后,自己就是商毅的岳父泰山,也该避一点嫌,因此也挽言谢绝,改推荐李格非。
商毅也知道李格非也是一个非常有见识的人,而且他还有海外的生活阅历,商业行为有很大一部份都在海外贸易上,因此李格非也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其他人对这个新机构并没有什么异议,因为浙江地区的商业氛围很浓,而且商毅旗下的产业也越来越多,确实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商家军进驻浙江之后,林家也帮了不少忙,也得到了许多人的好评,因此商毅任用李格非,也没有反对。一来商毅和林凤舞订婚的消息也在杭州公布,李格非也等于是林之洋的心腹,二来李格非本来就是商人,这也是让专业人管专业事。
另一个是监检司,负责对浙江的各级官员进行监督检查其贪污、受贿、渎职、作风等行为,也就相当于后世的纪检委或廉政公署。
随着商家军在浙江的统治稳定下来,商毅手下各官员的权力也都会随之扩大,而权力的扩大,必然就自造成各种营私舞弊的现像发生,在权力的面前,绝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每个人的自律上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监查机构,来监督检查官员们的行为和工作。毕竟每一个贪官都是从小贪开始,逐步走向大贪的。
商毅不怀疑目前自己手下的官员对自己的忠诚度,但忠诚不等于廉洁和奉公,想依靠他们的忠诚度来保持自律是痴心妄想。因为人都有自私性,如果能够利用手里职权为自己谋取一些利益,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很难抵挡得住这种诱惑。更不要相信体制的受益者就会例外,因为毎一个贪官污吏其实都体制的受益者,都会拥护给予自己权力的体制,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会以损害体制的利益来填满他自己的腰包。哪怕这样做会最终毁灭这个体制。
以前商家军的规模小,而且从一开始,商毅建立了完善的财务制度,又有审计机构,因此到现在为止,商家军内部没有发生大的营私舞弊事件,但小贪小污依然时有发生,己经处理了五六起。当然这种小打小敲的事情,也是不可能完全避免,只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但规模扩大以后,仅靠审计司也不够,何况审计司也只能管得住财务,管不用职权,因此设立一个监查机构,也是完全有必要的。
监查司将由商毅直接管理,主事是郝君侠。他原来是北京的户部主事,非常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虽然在商家军中的资励不够,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和任何一方也没有什么深交,在相当程度上也保证他的公证性,因此出任监查司的主事非常合适。从权力上说,监查司拥有调查权、问责权、临时拘捕权,但没有审判权。当然监查制度还要在试行中慢慢完善。
两个新设的大机构就这样确定下来,最后,在农业司下面,商毅又设立了土地局和粮食局这两个次一级的部门。
在掌握了浙江的权力之后,商毅对内的下一步计划就是清丈土地,查实田产,一方面是使毎一户都有自己的土地,稳定社会局面,也为以后安置难民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做为以后税收的依据,多田产者多交,少田产者少交,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因此也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这方面的工作。
而粮食是战略物资,自从到了浙江以后,商毅就一直在储备粮食,现在储备的各种粮食己经超过了七十万石,不仅如此,商毅还打算把整个浙江的粮食都实行计划控制,以便在战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分配,因此也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
行政机构上的调整暂时只有这些,而接下来,就是对军队机构进行调整了。
在军队中,商毅也设立了三个新的组织,宪兵队、情报处、安全处。
商家军成立至今,除了取得赫赫战功之外,另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军纪严明、秋毫无犯。但商毅也知道,随着军队的扩大和组成复杂,在军队内部,也同样需要一个监查机构,来管理监督军队的违纪行为。宪兵队就是这样一个机构。
宪兵队是由最早加入商家军,又没有犯过错误的老兵组成,属于那种思想觉悟很高,而且对商家军的名声和荣誊都非常重视的人。任务就是处理商家军的士兵以及预备兵、达标兵的违纪行为,当然还有冒充商家军的流氓无欶。宪兵队拥有抓捕、审问、处罚的权力。同时商毅在规定,任何士兵都不得与宪兵队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宪兵队执行任务,否则都按违纪处理。
情报处的作用就是刺探敌人内部的信息、秘密等,除商家军以外,其他任何势力都将是情报处工作的对像,目前商家军己经开北京、南京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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