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气疯了(1 / 2)
马小玲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叫人在道上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洛天如何离开,那曾料到洛天又给况天佑打了个电话,况天佑遂又返回来接洛天。瞧着马小玲不见了踪影,况天佑不由好笑起来。
他也看得出马小玲喜欢洛天,偏偏洛天是个没有‘节’操的家伙。中山美雪开着车,好奇地打量着洛天,况天佑是香港的神探,在国际上都有好大的名头,他办理的要案不知多少国家都拿去作经典教材。
洛天直接把高保从前面拉了下来,笑道:“高大爷,我晕车,所以坐前面,你还是到后面去。何况你们是警察,素来为人民‘服’务。若让日国警察看到你这般没礼貌,会丢了香港警察的脸,我也是为你好。”
高保做到后面,愤愤不满道:“真是个霸道的家伙,一点汤也不给我留点,难道我就这般好欺负的么?”
况天佑莞尔笑道:“高保啊,说话大声点,小声小气的,像个男人么?”
洛天忽然递了支雪茄给高保,道:“行了,抽支雪茄安抚一下心绪,你们是来日国引渡罪犯,可不是来这里游山玩水。你们的职责很重要,更不能一心二用,小心坏了大事。”
高保闻着洛天给的雪茄,心中的烦恼尽去,笑道:“这种高档的雪茄我还是第一次抽,香,真香。你们有钱人就是好,想怎样就怎样,不像我和天佑,立了功也不是自己的,早被上司抢去升官发财了。干了十几年还是个干警,若非有天佑,恐怕我早被刘海踢到交警大队去了。”
洛天吞云吐雾,笑道:“高保,既然是天佑的同事,你们关系莫逆,要不要我帮你出口气,不就是个警司么?扁他一顿也不是不可以。等回了香港,你把他约出来,我们约个地方,我暴打他一顿。嘿嘿,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本事没有,偏偏喜欢钻营,这种人就是欠揍,不打是不会不乖的。”
高保高兴道:“好啊,这才像朋友嘛!我早想搞他了,偏偏天佑不允许。这狗‘日’的就是欠揍。每次大案办下来,好像都没我和天佑的事,若非看在奖励丰厚的份上,我他‘妈’的也不干了。既然先生出手,这回一定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洛天忽悠道:“不过,现在也可以坑他一把,你们可以在这里虚报一些帐,坑他几十万也是可以的。这要看你敢不敢干了,比如韩百韬,虽然日国国际刑警拘捕了他,不过我可以肯定,里面一定有他们团伙的人,在引渡那天必有人劫车。只要计划妥当,加上美雪小姐帮忙,坑死刘海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条子是他打的,你们又是公事,钱不可能要你们出。”
中山美雪好奇道:“洛先生,你如何这般肯定,韩百韬一直在总部拘押,若有人救,早已出手了,岂会等到引渡那一天?”
洛天打量着中山美雪,道:“所以你现在还是个国际刑警的干事,而不是东京国际刑警的扛把子。在总部劫狱那是蠢材干的,打劫最好的选择是在路上,而且我可以肯定,押送韩百韬的人中一定有他们的人,小姐若想立功,其实只要调查参与者的身份和档案,不难查出其人的身份。我想你的上司中就有他们的人,也不怕告诉你们,在香港韩百韬能逃走,其实不是香港警察不努力,而是出手的人根本不是人,他是僵尸。若是普通人,根本没有这个本事从精干的警察手中抢走人,并且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带到东京来。”
中山美雪不大相信,笑了笑,虽然洛天说得很有道理,但她还是不信,毕竟国际刑警也不是谁都可以进的。况天佑却凝重起来,他也以为这次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可听洛天这般说,他不得不重视起来。
瞧着中山美雪不信的样子,洛天凝视着中山美雪,道:“小姐,若是我说的是对的,我是不是可以和你在东京留下美好的回忆,我们可以找个好点的地方,谈一谈我们的人生和理想,如何?”
洛天说着,遂又把雪茄在裤裆上竖立起来,其意明了。中山美雪脸色一红,别人没有看到洛天的动作,但她却看得明白,暗暗在心里大骂洛天不是个东西,太坏了。
高保唯恐天下不乱,起哄道:“跟他赌,我就不信他这般神了,要是真如他说的那样,中山小姐不如……”
况天佑道:“其实可以谈一谈,我想洛先生的推理不会错,以洛先生的情报必然准确,美雪姑娘,你看……”
中山美雪见况天佑也这般说,笑道:“好,我答应你就是。”
洛天看着中山美雪,眼睛又在中山美雪身上扫了几下,笑道:“美雪,你必输无疑,我神算子从来就不会出错,以我的相术观之,你有血光之灾,并将死于僵尸之手。哎,我是个惜花之人,小姐美貌无双,就此香消玉损,着实可惜。”
言罢,洛天又道:“好吧,既然美雪有和我交往的心思,那我也不能见死不救,等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大叫三声‘好老公’,我必会出现在你的眼前,我就是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要不相信,但你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你要是忘记了我刚才的话,那你的死我也爱莫能助。”
况天佑震惊道:“难道那人已经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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